有一句古话说得好:负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在中国古代,关于那些拒不还债的东说念主,法律早已有明文限定。《唐律》中明确指出,若债务东说念主失约,就必须汲取杖刑——每天一丈二十下起算,也等于说,若失约跨越二十天,就要挨二十下杖责,况且上不封顶。这种严厉的轨制,足以诠释古代社会对老赖的容忍度险些为零。 关于那些走避债务的行径,《宋刑统》也有限定:如负债者逃,保东说念主代偿。从这条法律不错看出,古代老赖表象推而广之,为了提神债务纠纷,国度开导了相对完善的制约体系。即便到了今天,老赖仍纷乱登上新闻头条。比如...